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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震儿……啊不……权儿……哦,不是……”

柳笑笑坐在吧台前自言自语着,并且紧盯着台上正在演出的那支“死金”风格的乐队,尤其是主唱,竟让柳笑笑惊呆了:那穿着皮衣、长发披肩并且随音乐节奏不断甩动头发的酷酷的英俊男子,简直就是当年笑笑的吉他恩师——震儿和他少年时代的摇滚偶像——权儿两位哥哥的合体。

形似,更神似。

“你这儿自言自语说什么呢?笑儿?”阚哥在吧台里问道,并且推过来一盘花生米。

笑儿拿起几个花生放在嘴里嚼着,说:“没什么,我只是,看台上这个哥哥,太像几位久违的故人了。”

这不禁又让笑笑的思绪回到了几年前,那个还在工美附中的时代,甚至在印染厂实习的岁月,现在想来都那么美好而单纯。相比于如今这个光怪陆离甚至尔虞我诈的摇滚圈儿,柳笑笑是多么怀念跟震儿和权儿甚至周方他们一起玩乐、演出甚至学琴时的时光啊。

有些美好,是一去不复返的。

成长成熟的代价,就是你会失去很多你曾经珍视的东西,就是让你一步一步从童话世界走向巫师甚至魔鬼的宫殿。

想着这些,柳笑笑的眼眶有些湿润。

“呦呦呦呦!这怎么还感动上了?”阚哥不知道柳笑笑的思绪,胡说道:“我只见过听情歌哭的,没听说过听他们这极端了吧唧的‘死金’能给人听哭了的。笑儿,你这眼窝儿也太浅了点吧?”

柳笑笑抹抹眼睛,噗嗤笑了:“阚哥,您别瞎起哄,我撑的啊我?听这个玩意儿听哭了?这‘死金’本来就不是我喜欢的风格!什么呀这叫,吼吼吼的也听不出唱的是什么,跟含着热茄子热豆腐似的,这简直就是诈尸啊!”

“你小点儿声!”阚哥压低声音说,“回头你让人家演出的听见了,人该不高兴了!不过,哈哈哈哈……”

笑笑不解:“阚哥你笑什么啊?”

阚哥依然收不住笑,说道:“有一点你真说对了。这乐队啊,虽然不叫‘诈尸’,但他们叫‘尸首’。”

“噗——”笑笑把花生沫儿喷了阚哥一脸,说:“叫,叫什么?尸首啊?这可真让我想起我高中时跟我同学周方开那玩笑了,记得我那会儿说——这‘死金’乐队的名都是死啊、鬼啊、魂儿啊什么的,要不叫太平间得了?或者八宝山得了?你看,这不就有叫‘尸首’的了么?”

阚哥用纸巾擦擦脸,也笑道:“咱玩笑归玩笑,您别给我口吐莲花行不?”

“哎,阚哥,那个中间的英俊主唱哥哥,叫什么名啊?”

柳笑笑还是依然有所怀疑:台上的真的确定不是权儿或震儿?这也太像了!

“哦,那主唱啊,他叫浩南。”阚哥说,“一会儿他演完,你们认识认识。这哥们儿,说实话啊,人不错!别看那么酷,但是热情、正直、好交友!有点儿像‘元素’乐队那哥几个。”

“哦。照这么说,这重金属或死金圈儿的人,总体来说都比朋克圈和说金圈儿实在了?”笑笑低声问。

阚哥点点头:“反正据我接触这么多乐队的观察,还真是。我分析啊,主要是朋克圈和说金圈都是新生‘产业’,摇滚里的新潮流,玩的呢,也都是一帮新生代的孩子,有点不管不顾、混不吝那劲儿,诸如老摇滚派的一贯的江河湖海气质以及那种情啊义啊的一贯秉承,这些朋克和说金孩子们是不屑一顾的!——哎你别介意啊,我不是说你啊,笑儿!”

笑笑微笑着摇摇头,说:“我知道。阚哥你接着说。”

阚哥捏了几个花生,放在嘴里,说:“但是,我发现金属圈儿,无论年龄大小,哪怕是如你这岁数,或者比你还小的孩子,这帮长发披肩的汉子,身上还是秉承了一种老摇滚精神,那就是古道热肠、互相帮扶、兄弟情深等等吧,那种感觉。我分析啊,这可能跟‘血脉’的‘传承’有关。你看,老摇滚们,玩的基本都是金属,即便不是金属,也都从‘行头’上差不多,可能是这种范儿的人,从服饰上到内心,就有一种传统思想和观念,那就是——善。”

“说得太好了!阚哥。”柳笑笑叹道,“别说您阐述的了,就连我,都亲身体会了‘老摇滚’和所谓的‘新摇滚’人的区别,老摇滚们那真是抱团儿啊,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而新的呢?哈哈!乐队甚至联盟间互相倾轧、挤对;乐队内部也是各有各想法,甚至为了各自的利益和好处能够背叛兄弟和朋友,甚至……”

柳笑笑说到这里不言语了,他知道再说下去,就要说到自己和自己的乐队、乐手那点儿事儿了。

“总之,笑儿,你得认识认识这哥们,这浩南啊……”

“名字有意思!”笑笑突然笑着打断了阚哥,“这就是著名的湾仔扛坝子吧?那我得认识认识这位红星浩南哥!”

阚哥大笑起来:“还牛栏山呢还!我看你是港片看太多了!别说,名儿倒是一样,说起人来,此浩南,也真的是如那个浩南一样的仁义礼智信。”

“夸谁呢?阚哥?”一个声音从旁边由远至近,“我可听见了啊!又背地里说我好话呢吧?”

只见那个叫浩南的长发帅哥主唱风度地翩翩走了过来,显然,他们的演出刚刚结束了。

“哈哈,说红星,牛栏山就到了……啊不是……说浩南,浩南就到了!”阚哥笑道,“快来来来来,南,给你介绍个小朋友!”

柳笑笑忙朝浩南抱拳拱手道:“南哥,久仰大名了啊!今天一看你们尸首的演出,果然名不虚传,太震撼了!”

浩南也笑着一抱拳,说:“谢谢谢谢!你就是柳笑笑吧?我也久闻你的大名了!不过,等等,你刚才那话说的,怎么那么别扭呢?”

阚哥和笑笑不禁一愣。

南哥重复着:“今天一看你们尸首的演出果然名不虚传。”

连同阚哥、笑笑,以及吧台前坐着的今晚演出的各乐队乐手同时爆发出大笑,所有人都前仰后合。

南哥无奈地摇摇头,说:“看来,我是不是得想想改个乐队名字了!”

大家又一阵哄笑。笑笑发现,真如阚哥所说,这帮看上去高不可攀、似乎冷酷到底的金属男人们,反而倒是平易近人、特别容易接触甚至又随和又幽默。

笑笑忽然就对这个南哥产生了好感——并不仅仅是因为他长得酷似震儿和权儿。

而南哥也跟笑笑一见如故,他坐下,接过阚哥递来的啤酒,跟笑笑碰杯聊了起来。

南哥比柳笑笑年长几岁,他的乐队成立其实也并不长,只有两年,到下一周末,正好是他们成立两周年的日子。由于哥几个志同道合,所以两年的时间,已经成为这个城市‘死金’圈里数一数二的佼佼者了,更可以说是‘金属’圈的领军乐队。他们平常最常在东边的“好运”酒吧演出,而与他们同台的,也多是如他们一样长发、皮衣、耳环、皮靴打扮的重金属乐队,比如笑笑的好友“元素”乐队,就跟“尸首”乐队是铁瓷的“捆绑”乐队。

虽然不是一个风格,但笑笑跟他的这位南哥却相聊甚欢,甚至谈笑风生,似乎早已是多年好友。

夜半,临走前的南哥背上自己的“杰克逊”,双手潇洒地将一头秀发甩到后背,然后回头对送其到门口的柳笑笑说:“笑儿,下周,我们两周年,来不?”

“必然来啊!南哥!”笑笑说道,“我跟我的乐手们都来,都会在台下为你喝彩、站脚助威!”

“啊不!”南哥笑着摇摇头,“你理解错了,我是说,你们来不来演出?如果不介意的话,你们做我们的暖场乐队,如何?”

……

友谊这东西,并不是说有就能有,说来就能来的,这真的要看缘分,和爱情一样。对了知音,便会酒逢知己千杯少,而知音不对,那就是如相声定场诗说的一般:枉费舌尖。笑笑和南哥的一见如故,便是前者——那种老爷们间心照不宣的友谊之缘。

笑笑在今后的岁月里,只要一提及南哥及他的乐队,总会这样说。

而在那一晚,南哥还承诺,等乐队“庆生”会后,会拉着他们——“商贩”乐队,一起进驻东边的大型演出场地——好运酒吧。

而这个承诺,是继“元素”乐队之后,第二个给予笑笑的。

笑笑觉得,有时,山不转水转,转来转去,人,总是不知不觉转回到某一个起点。比如他,就在走过并不算成功的“朋克”风、磕磕绊绊的“说金”风之后,又逐渐走回了“金属”。

南哥走前还塞给了笑笑一盘他们乐队的小样带,并言称“先凑合听,正式专辑正在签约中,回头再送你正式的”,而笑笑也说“待自己乐队的小样出炉,第一盘,就要送给南哥”。

当然,第二盘,要送给另一个哥哥,姓崔的哥哥。

目送着南哥他们一伙人走远,笑笑忽然想到:有日子没有“朋克地下铁”众乐队的消息了,不知不觉,自己和自己的乐队,竟然离最早的那个“组织”渐行渐远了!

这时,手机忽然响了,笑笑接听,竟然是“玩具”乐队主唱大宁子!

大宁子问柳笑笑是否在好运酒吧演过?笑笑说没有,这倒是实话。但笑笑并没有告诉大宁子自己和乐队将要被“金属”们拉去演出的消息。

大宁子则说:三天后,“来”乐队异子组的“穴”,是为了搞一个“朋克地下铁”合辑的现场发售,并且“地下铁”所有乐队都将在现场演出,地点就是好运。大宁子问笑笑来不来。

“怎么不去?必然去啊!”笑笑满口答应着,心里却犯起了嘀咕。

当初红及一时的这列“地下铁”,后来大有“停运”的意思,这回怎么突然又“复出”了?想必啊,是几支乐队的哥几个不甘心自己和自己的乐队这样默默地消失在舞台前后,还是要做一把努力,哪怕是最后的努力呢!

虽然笑笑始终不承认自己在道口儿演成了什么“大牌儿”,但毕竟离那个“盟”、那个时代已经越走越远了,可,毕竟是一起捆绑着集体“创业”的老哥们儿们,这面子得给,更何况,如今每一次演出,都是一次露脸的机会。

“但是,”挂了大宁子电话的柳笑笑叹气着自言自语,“我们当年这列‘地铁’,还能走多远呢?”

笑笑不知道,这列“地下铁”,还真就即将走到终点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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