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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秦淮部落

无走后,泉用兽皮兜了两块圆溜溜的石头进来了。

“有公主,这块石头刚从火塘里拿出来,也擦干净了,你暖暖肚子吧。”泉拿了一块递给立夏:“无公子吩咐的。”

“哎哟,谢谢泉,救了命了这个。”立夏接过,搂在肚子上,人都感觉舒服了不少。

泉对新来的俩人很感兴趣,她还没见过从那么远的部落来的人,哦,除了公子无和公主有。

他们穿的可真好看呀,就和公子无和公主有刚来的时候穿的一样。

泉的大眼睛骨碌来骨碌去,毛毛对她善意一笑。

“泉,劳烦你拿些皮子过来,给他们重新做身兽皮衣。”入乡随俗最好。

“是。”泉应声出去了。

不一会儿,泉就抱着一捆兽皮进来了。

冰赶紧上前接下。

“毛毛,给你自己和冰重新裁身新衣,就按照泉的样式做。”立夏说。

泉看着毛毛熟练地用石刀划开兽皮,缝制皮衣。用了一天的时间就缝成了两件。立刻佩服得五体投地。

毛毛脸上未显,心中鄙夷。就这骨针,连个眼也没有,就这线,一扯就断。两套这么简单的兽皮衣裙,缝了一天,还缝得这么丑,你佩服个啥!

但她还是教泉怎么缝针脚能更结实漂亮。

虽然语言不通,但不并妨碍沟通。

毛毛毕竟是在主母身边做了那么久女官,和人打交道的能力那是真的牛。

很快就让泉对她五体投地,笑得和花一样了。

如果不是语言不通,估计都要拜把子了。

雨下了三天,天终于放晴了。

去秦河部落的事也要提上日程了。

他们从邦城回来后没多久,秦河部落的头领清水就差人送了信过来,邀请公子无和公主有到秦河部落作客。

传信的信使是个中年人,温文敦厚。说话语调沉稳,表情谦和,让人好感陡生。

他对无和立夏说:“清河头领近些年年纪渐增,腿脚酸痛,尤其近日已是不良于行。他当年和祖丽交好,也是看着昌长大的,所以很想看看祖丽的血脉,希望二位能到部落一叙。”

立夏那会着急等去鹰隼部落送信的人回信,哪里肯去别的部落作客,直接置之不理。无也着急于春耕的事,于是邱大巫和信使约定,等他们春耕结束后就去。

立夏和带冰、毛毛和泉三人走到了部落的东门口。

看着那个巨大的马车厢,以及车边站着的8名壮汉。

“无公子,何不用马儿拉车?”立夏简直难以理解,以前吧马不在家,如今都回来了,干嘛人还抢马的差事。

“此去一路山路,马不能行。”无说。

原来如此。

“如果要是抬着人走,不如做小一些。够一个人或两个人坐在里面,只需要两个人抬就行,还比较省力。”立夏说。

无点头:“已经让人去制了。”

立夏点头。

一路山路,这车厢还死沉,带这么多人显然就不太现实了。

最后留下毛毛和泉在家里制衣,她带着冰,无带着他新提拔的一个女官,健康的栗米色的皮肤,头发又黑又多,随便编了一个粗粗的麻花辫子,末端用兽皮绳扎紧,斜搭在肩上。

飒爽又漂亮。

冰忍不住看了人家好几眼,被立夏悄悄捏了捏胳膊,冰呲牙咧嘴要叫,被立夏捂住了嘴。

无悄悄翻了个白眼。

立夏掀开前面的兽皮帘往外看。

走了得有两个小时,中间翻过了一座小山,山间的平地上也没有正经的路,有的宽有的窄,大部分崎岖不平。野草已经随风飘摇了。

这几个部落之间好像不是经常联系。

但看成邱部落去邦城的路也不太好。

“两个部落间为什么不修修路?”立夏问无。

“何为修路?”

“就是这些杂草要清除,地面弄平整,至少要有一辆马车这么宽,这样部落之间来往速度就能变快了。”

“那如果别的部落想要来攻打我们不是更容易了。”无问。

那反之亦然啊。

立夏不吭声了,不知道勇对于修路这件事会怎么看。

秦河部落在一个山坳里,有一条小溪流过。全部落700多人全靠这个水源过活。

溪流丰沛时,日子便好过些,溪流干涸时,就要越过山冈去远处的大河取水,一来一回要一天的时间。

但这边三面环山,温度宜人,如果不发愁水源的话,还是挺宜居的。

现在4月下旬的天气,外面还是挺冷的,但在这里,风吹在胳膊上,却很舒服。

进了部落就是麦田,他们的麦田刚刚发芽,这边的麦子已经长到寸许长了。

无满眼羡慕,下了车,走在麦田边,仔细看麦苗,看田地。还用手挖些泥土,闻了闻,看里面是不是有粪肥。

立夏也和他一样认真看着这些麦子。

他们也同样没有施肥,但是这边温度好,土质松软,所以麦苗长势好,看这样子收成也应该不错。

“哎哟,这不是外出游历归来的公子无和公主有吗?”秦河部落的守公子吊儿郎当地晃出了部落的大门。

部落只是用巨大的木桩搭了一个门。门的两边搭了了望台。

有人在门边值守,也有在台上了望。

应该是早就得知他们来了,但还是硬生生地让他们等了大半个小时。

已经是午后时分了,立夏肚子饿得咕咕叫。

“见过守公子。”无叉手一礼。

立夏也点头行礼。

守脸色一酸。

“哟,这是那花丛里的蜂儿尝到甜头了,从邦城主那讨到赏赐还不够,又来找我大父。我们部落可没有什么东西能给你们。”守嘲讽道。

“看出来了。”立夏左右看看点头认同。

守脸色难看:“你看出什么来了?”

“你们部落拿不出什么好东西,你刚刚说了。”

守正待要发难,那个去传信的信使从部落里快步走出。

“余见过公子无,公主有。”余正式行了叉手礼。

无和立夏赶紧回礼:“余信使日安。”

“头领从早上起来就盼着两位,想来是快要来了,所以派我来接应,二位跟我来吧。”

无和立夏领着人往里面走。

“他们不能进。”守指着他们带来的抬车壮汉。

余信使微皱了皱眉,略想了一下对无说:“无公子,我部落门前有一寮可饮水。不如让后面的四位坐下来歇息歇息,其它的几位和我进部落可好?”

守还要跳脚,余信使看了他一眼,他闭上了嘴巴。

无点头答应,对后面的四位壮汉吩咐了一声,四人齐齐点头,站在门边等候。

这个部落三面环山,一面是农田。和别的部落的地穴不同,这个部落是直接在山边凿壁挖出了窑洞。没有窗户,只有门,用兽皮帘挡住。

窑洞沿山而建,一排一排蜿蜒向上。

清河头领住在最高的一层窑洞。

这一层窑洞,可以从两个侧面上山。

修有简易的台阶。

一共有69级台阶。

站在高台之上回望,颇有一种一览众山小的感觉。

她以前没有看到过真实的窑洞,现在才发现,她们站的地面,就是下面一户人家的房顶。好神奇。

清河头领的窑洞非常大。除了开有门外,还有窗户。

立夏瞪大了眼睛,这个窗户是用四块木头拼成,中间镶嵌着一块黄色的,呃,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有些发橘。太阳照在上面很漂亮。

立夏猜测这个东西能透光。就是不知道是什么材质。

如果透光性好的话,她一定要带回去。她要建高房子,她要造大大的窗户,造落地窗,在窗前铺一张地铺,上面铺上五月花的皮毛,她赤着脚坐在上面,晒着太阳,吃一碟枫夏果,喝一杯冒着热气的蜂蜜水。

光是想着就陶醉了。

无奇怪地盯着她,悄声说:“有,你饿了吗?”

立夏吸了不知什么时候流出的口水,刚想摇头,结果肚子咕噜噜地响了起来。

“嘿嘿。”立夏傻笑了两声。

进去通禀的余信使不一会儿掀帘而出。

“无公子、有公主,我家头领有请,二位讲进吧。”

“多谢余信使。”两人道谢。

冰上前帮着二们掀起兽皮帘。

里面果然非常明亮,一个是得益于墙壁四周上悬挂着的燃着的火盆,另一个就是从外面透进来的阳光。

在窗前的地上洒下一片金黄。

不但透光,透光性还不错。

应该还防寒。

这是什么神仙东西啊。

无拉了一下她的袖子,立夏回神,看着靠北墙的石椅上的一位老人。腿上搭着一张兽皮,看起来有点像虎皮。

满脸的老人斑,脸色灰暗,精神看起来还不错。

“成邱部落无拜见清河头领。”

“成邱部落有拜见清河头领。”

两人行礼。无第一次听见立夏自称有,稍稍一愣。

清河头领微微一笑,抬了抬手说:“起来吧,孩子们。”

“有,可喜欢那块珀?”清河头领指了指那块大玻璃窗。

“回头领,我喜欢。”立夏答:“那是什么?”

“呵呵…虽不是丽主的血脉,但是这性子却是极其相像。”清河头领话一出,周围所有人都愣在原地,不知道该如何答话。

“呵呵…虽不是丽主的血脉,但是这性子却是极其相像。”清河头领话一出,周围所有人都愣在原地,不知道该如何答话。

说话的人却并不在意,反而笑得更开怀了,“小姑娘,你背着弓,会射箭?”

“回清河头领,我会射箭。会射固定靶,还会射移动靶。”

“哦,何为移动靶?”

“我有个看箭小童叫阿顺,他帮我用草制了许多比手掌大的鸟,我说放,他就随意扔上天空,我射箭,此为移动靶。”

“哦哟,了不得呢。那你岂不是可以射中天上飞的雄鹰。”

“呃,如果箭锋利,雄鹰又飞得低,也是有可能的。”立夏笑了。

“有趣有趣。”

有个瘦高的男侍者进了门问:“头领,可要摆晚食?”

“哎哟,太阳要落山了吗?”清河看了眼落日,“小有,可愿陪我这个老头子喝一顿晚食?”

立夏看了看无。

无刚想说话。

“我可以告诉你在哪里可以得到珀。”清和微笑着说。

哪有什么行与不行,就看你抛出的饵,我愿不愿意咬钩。

“有愿意。”立夏躬身行礼。唯恐慢一步就被请出去了。

余信使请无他们出去。

侍者已经领着妇人们端着盘碟进来了。

“无事,你和哥哥一起去吧。”立夏安慰冰。

冰点了点头,和无还有无的女官一起出去了。

侍人在那块大窗下摆了一张石桌。摆好吃食后,一挥手,领着人轻轻退了下去。

屋子里就只剩下了余信使和立夏。

清河掀开兽皮,扶着余信使的手走到了石桌旁。

桌边地上铺着厚厚的皮毛,坐下去整人个的腿都陷在里面的感觉。

清河抬手示意,立夏便在他对面坐了下来。

温暖又柔软。

“喝喝看,看喜不喜欢?”清河抬了抬手。

清河头领高又瘦,姿态随意地坐在地上。让人感觉很舒服。

虽然老态尽显,但是年轻的时候应该是帅哥一枚,不说别的,就这性格,立夏就很喜欢。

请原谅她的没见识,立夏看着那只杯子瞪大了眼睛。

这是水晶杯?

她摸了摸那光滑的杯壁,再轻轻敲击了一下,发出了脆响。

晶莹剔透,纯洁优美,不可方物。

请原谅她都开始胡言乱语了。

如果是现在代社会,她也不会多看一眼,但这是原始时代,最多到了新石器时代,她竟然看见了一整只,比她手掌还高,一只手握不住的玻璃杯,哦不,应该是水晶杯。

她尽量让自己的手不要颤抖,本想一只手拿杯,想了想又伸出了一只手,捧起杯子,喝了口水。

里面是她最爱的蜂蜜水,但应该是还加了点桔子之类的酸果,微酸甘甜,很是开胃。

“好喝。”立夏控制自己的失态,努力嘴角上扬,微眯着眼,发出微笑。

“你和她不一样。”清河头领手扶在腿上,随意地说:“她遇到喜欢的东西会想,这东西真好,我要自己弄出来。而你遇到喜欢的东西,想的是,我要带走我要带走。”

“呃…”立夏尴尬,捧杯喝水。

“那男人呢,你是喜欢只要一个,还是喜欢要好几个?”

“噗,咳咳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