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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还要打工?

今天是我在冥府上班的第一天。

清晨,我在八百里的黄泉醒来,贴心的男仆为我精心准备了早餐,享用之后,我化了个精致的妆容,站在两米高的穿衣镜前仔细挑选衣裳,是工装还是汉服呢?

好,收,现实却是没有男仆,也没有什么衣服可选,而且我们根本不用吃东西。

本来以为昨晚会一夜无眠,毕竟这种事情很难让人接受,但我却睡的格外香甜,之前为了工作,很少有睡的这么好的时候。

别说,黑无常为我安置的茅草屋布局还可以,里外间,里间用来休息,外间用来工作。

出了茅草屋,望着极好的天光,我伸了个懒腰,哎?冥府也有阳光吗?

见我出来,孟婆对我笑了笑,算是打了招呼。

“早上好啊,冥府也有阳光吗?昨天还是阴沉沉的。”我还是问出了心中的疑问。

“本来是没有的,但今日冥王用仙术运转使四季轮转,话说距离上次冥府四季分明还是万年之前,真是奇了,冥王怎么又愿意让冥府如同人间一般。”

孟婆的话让我更加好奇,万年之前?我的乖乖,这工作环境,啧啧啧。。。。。

“四季分明多好啊,昨天的冥府阴沉沉的,太压抑了,我不喜欢。”

作为一个北方姑娘,春日杨柳依依,夏日烈日炎炎,秋日百花肃杀,冬日白雪皑皑,这样的日子我已经过了二十六载,真的让我在冥府之前那样压抑的环境下工作,我会疯掉的。

“对了,昨天冥王让鬼使给我送设备,设备在哪啊。”

虽然贪恋醉人的阳光,但我还没忘了正事,渡魂。

“刚才鬼使已经送来了,见你还没出来,我就收在乾坤袋里了。”说着孟婆就将她乾坤袋中的设备送到我的屋中。

“去看看你的设备,熟悉熟悉业务,一会他们就勾魂回来了。”

“好。”

进入屋中,就见已经放置好了电脑,平板,手机以及笔纸等办公用品。

“冥府这么现代化了吗。”虽然知道冥府与时俱进,但还是有点震惊,果然,国家富强就是硬道理。

“你不知道的还多着呢,时间长了你就不稀奇了。”孟婆淡定的拿起手机,让我登陆账号,“就用你在阳间的,其他的账号也是一样的,冥府都给你们保留了。”

我半信半疑的打开手机进行操作,却发现我登陆不上自己的账号。

“我登陆不了。”

孟婆轻笑了一声,这笑声里有我听不懂的情绪,“我倒忘了,阴阳卷上都没有你的名字,怎么能登陆上呢,真是笑话。”

笑话,什么笑话,孟婆的话是什么意思?

“好了,你先来看看电脑档案中记录的那些魂灵,他们的执念太深了,宁愿徘徊在忘川河中受尽灵魂的啃食也不愿转世投胎,很多连冥王都无法渡化。”见我神色有异,孟婆立马回归正题。

听了孟婆的话,我震惊了,一大早的好心情立马烟消云散,合着冥王这是坑我啊,他自己无法渡化,让我一个菜鸡来,冥王,你不会也在摆烂吧!但我现在已经上了贼船,还是既来之则安之吧。

于是我便跟着孟婆再次来到了忘川,昨天还是千万个魂灵中的一个,今日却站在奈何桥边看着世间往生之人的浮生万象,心中真是感慨万千。奈何桥下奔流不息的忘川河泛着幽蓝色的光,从天穹坠落的星子落入其中,交织成一片潋滟,往生的魂灵游荡在的河水中,不知岁月悠悠。

上班第一天,我渡的第一个魂灵居然是一个小女孩,头上扎着两个羊角辫,看样子夭折时不过七八岁,看到她的第一眼她就站在汹涌的忘川河中紧紧抱着自己怀里的布娃娃,身上的红格布衣早已经被河水腐蚀的破烂不堪,可怀里的布娃娃却完好无损,我仔细看了看那布娃娃,不是商店中卖的那种精致的布娃娃,而是手工缝制,歪歪扭扭的针脚能看出来缝制之人手艺不精,就是这样一个布娃娃,小女孩却异常珍视。

“她叫阿多,是这里最小的,在这里有十二年了,来的时候浑身没有一块好地方,脑子也不太灵光,只是每天抱着布娃娃在喊着妈妈,一直不肯离开,忘川河里的其他魂灵看她可怜,拿出自己微薄的灵力护着她,可忘川河哪里是他们能抗衡的,也只是聊胜于无罢了。”

孟婆自顾自的说着,语气冷漠而又单薄,仿佛在谈论一件稀松平常的事,也是,他们已经见惯了,可对我来说,他们也是活生生的‘人’,不是冷冰冰的物件。见小女孩还在河中徘徊挣扎,我快步走到河边,想要纵身跳入那幽蓝的忘川河,孟婆赶紧将我拉了回来,“你现在没有灵力,你不要命了吗?”说着抬手结印,那小女孩便离开了忘川河,站在我们面前,一双清澈的大眼睛眨呀眨,无辜又干净。

我蹲下身伸手摸了摸她怀中的布娃娃,她害怕的直往后退,瘦小的身体瑟瑟发抖,而残留的忘川河水还是腐蚀了我手上的皮肤,真疼啊。

“阿多,不要怕,我带你去找妈妈。”看她反应那么大,我只好把手收了回来,语气轻柔的唤出她的名字。

“妈妈,妈妈,妈妈。”一听到妈妈,阿多露出了笑颜,“好,找妈妈。”于是我又试探性的去牵她的手,她还是往后退。

“她就是这样,脑子不灵光,许是不认人吧。”一旁的孟婆叹了口气,也蹲下身去,玉手拨弄着垂下来的青丝,“苏小小,我要去引魂了,你手上的伤别忘了处理。”说完孟婆便离开了忘川,衣袂翻飞,不染尘埃。

“阿多,妈妈就在这里,到妈妈这里好不好。”眼见阿多不愿与我们亲近我只好试着用老妈小时候哄我的样子去亲近阿多,“不行,打,妈妈疼。”这一次,阿多终于有了回应,只是说出的话让人很是费解,孩子亲近母亲这是本能,是阿多的母亲不让阿多亲近她,还是其他人?如果是她的母亲,阿多不可能执意在这里等下去,那就是第二种了,会是谁呢?

对了,档案中肯定有记载阿多的生平,一查便知。这样想着,我急忙起身抱起阿多招呼孟婆向我的茅草屋走去。一路上阿多还在说着让人听不懂的话,

“好黑,妈妈怕。”

“不打,不打。”

“妈妈疼,血,血。”

。。。。。。

阿多的话像一记重锤砸在了我的心上,心中隐隐已经有了答案,脚下的速度也越来越快。而我身边的孟婆若有所思,只是默默的伸手理了理阿多额前的碎发。

等回到屋中,我急忙打开电脑进行查找,输入阿多的名字,可出现的页面却让我无法接受,诺大的屏幕上只有寥寥数语:‘阿多,a省t市f县人士,性别女,其父大荣,其母江月华,家中排行老六,五兄一弟,卒于农历甲申年荷月二十三申时。’

就这冰冷的几行字却是阿多的一生。更是我们所有普通人的一生,自以为的盛大绚烂不过是白话几句,何其可笑,何其可悲。

“原来在你们眼中我们的一生不过是一场又一场的折子戏罢了,悲欢离合都与你们无关,最终的结局都是走向轮回又或者是永坠阿鼻。”“原来在你们眼中我们的一生不过是一场又一场的折子戏罢了,悲欢离合都与你们无关,最终的结局都是走向轮回又或者是永坠阿鼻。”

外间的清风翻腾动荡了檐下的铃铛,奏出一首奇异的悲歌,幸存的人听到后,露出意味不明地微笑,转身奔向滔天火海,仿佛在向你低语:你看看这人间,还有什么好值得留恋。

“一朵花的凋谢尚且需要时间,可灵魂的覆灭,却在刹那之间。”打破这份沉默的是勾魂回来的白珏与白瑾,他们二人倚在门口,黑白二色的袍子还沾染着尘世的气息,“冥王叫我们给你送一件东西,溯世书,助你渡魂。”

“溯世书,何为溯世书?”我不解的问道。

“溯轮回往生,定乾坤阴阳是为溯世书也,你可以借助此宝物回溯,对了,这是冥王带给你的,能处理忘川水的灼伤。”白瑾一边为我解释一边将放在我的桌面上,眼下我却没有心思管这些,只想搞清楚阿多到底遭遇了什么。

“那个,这东西怎么用啊。”

“你现在没有灵力,先用这个女孩的血作引。”白瑾耐心的打开溯世书,一旁的出声白珏却是一脸不耐烦,仿佛在嘲笑我这个菜鸟。

“阿多过来,让我看看你的过去,好吗?”我再次将阿多唤到身前。

“好。”一直坐在椅子上的阿多木然的点了点头,将怀中的布娃娃又抱紧了些。

“阿多把手伸出来,我们做个游戏,好不好?”怕阿多不肯配合,我只能循循善诱。

“游戏,好。”一听到游戏,阿多开心的笑了,“和妈妈,游戏,阿多,好开心。”

这是阿多说的最长的句话,听的我鼻子一酸。

看阿多把手伸了出来,我急忙刺破她的手指取了些血滴入溯世书,吓的阿多一阵瑟缩,我用力的将她搂入怀中,温声细语的哄着她,这才使阿多平静下来。

随着一阵梵音响起,绘世长卷铺陈开来,引人进入其中。

我目不转睛的盯着出现的画面,黑,好黑,这是哪里,隐隐还能听到女人的凄厉的痛呼,空气中弥漫着浓烈的血腥气。

随着的光幕的展开,我看清了,这里就是阿多出生的地方——一间残破的草屋。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三章:还要打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