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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卷耳的几种解法

“你刚刚讲到,已经熟读了三字经、百家姓和千字文,连《诗经》也一应背会,这可是真的?”林清修瞪大双眼,有些难以置信。

若换作旁人,就算十岁小童,能背会这些,林清修只会觉得理所应当。但这人偏是于可远!只上了不到五天私塾,还不务正业,课上昏昏欲睡不说,整日干些偷鸡摸狗的下流事。

这样的人,别说诗经三百,就是三字经都没背全,林清修也是相信的。

“阿母时常教诲,唯有读书才能出人头地。父亲和大哥去世后,家中的重担就在阿母身上扛着,不敏过去不肖,如今痛定思痛,幡然悔悟,想遍弥补之法,唯有读书科考,光耀门楣一条路。”于可远不卑不亢道。

林清修本是随口一问,但听见这话,也是一番感触,读书人最喜欢浪子回头的戏码,摸了摸自己并不存在的胡须,摆出老学究的模样:

“你才读了几日学,却已将三字经、百家姓和千字文全部学会,甚至涉猎《诗经》,可远啊,不会是私塾先生揠苗助长,叫你生搬硬套的吧?”

听出林清修有考教之意,于可远顺势道:“读书时,不敏也有颇多不解,时常困惑书中所讲。今日有清修大哥在,正好可以解我困惑。”

见于可远一副虚心求教的样子,林清修那无处不在的虚荣心得到极大满足,便问道:“采采卷耳,不盈顷筐;嗟我怀人,寘彼周行。陟彼崔嵬……”

是《诗经》中的卷耳一篇。

于可远将手放在桌上,口齿清晰伶俐,背起来十分顺畅:“我马虺隤。我姑酌彼金罍,维以不永怀。”

林清修又笑了,满意地点点头,却一直没有喊停下。

于可远就一直背下去,“陟彼高冈,我马玄黄。我姑酌彼兕觥,维以不永伤……云何吁矣!”

“你这个年纪,背出卷耳不算出奇,但想到你读书时日尚少,就有这般出息,可见是有些天分的。但诗经背下容易,想解却难。你可知这首诗的意思?”林清修问。

于可远并不作答。

这是个不折不扣的陷阱。

作为一名徜徉在历史学海洋里的文科狗,诗歌一度是他的“怨偶”。记得生平头一回站上大学的讲台,就碰上了最不愿意讲的题目:诗歌。

天晓的!可远从前宁愿把时间花在《说文段注》、《尚书今古文疏证》这些大家不愿意读的最枯燥的书上头,也不愿意读诗。

可远为什么那么抵触诗歌?原因就四个字:诗无达诂。

就拿李商隐最为人熟知的《锦瑟》吧,这首诗要表达什么,自宋代以来,发表过意见的不下百人,岐说纷纷,这都不必旁观博览,只需随便挑选两位的解释一比较,不难发现这些意见分歧有多大。

诗歌的歧义丛生是娘胎里带来、骨子里生就的秉性,作为中国最古老的诗集《诗经》,自然也逃不开。

可远若是答出一个林清修不认同的观点,那必将是一场舌枪唇战,对于认死理的人来说,和他讲道理拼观点,有这个想法就输了。

这时就不能抛观点,最好的办法就是请教。

“不敏读这首时,也极是困惑,有颇多不解。卷耳的首章应为描写一个人端着簸箕去采野菜,这应是妇道人家的分内事。

但随后三章的描写,由仆从陪伴,骑着高头大马翻山越岭,甚至途中斟酒自酌,这总不该是女人的分内事,不敏读书之日尚少,解不通其中关键,也就读不懂这首诗的含义了。”

林清修仔细打量了一番于可远,不明所以地点点头,“可远,你真让我惊讶。本以为你只是死记硬背,却不想已经解出了两分真意。我读这首卷耳时,也曾百思不得其解,向先生请教多次,先生给出两种解释。”

于可远摆出一副虚心求教的神态,其实内心波澜不惊。

只有两种?

太小瞧这首《卷耳》了!

少不得,今天得让你见见世面了。

林清修继续道:“这一解,是写某位妃嫔对周文王的思念,这二解,是写一位妻子怀念远行的丈夫。我反复揣摩,觉得在理。”

“兄台以为,卷耳是以女子口吻讲述的?”于可远问。

林清修皱了皱眉,“后三章应该是这位女子回忆丈夫驰骋时的画面。”

这话讲出来,林清修自己都觉得观点站不住脚。

“若按兄台的解法,卷耳应该还有三种解法。”于可远笑了笑。

由被问一方转为提问一方,占据了主动性,退可守,进可攻,就不怕错不错。这不仅是为人处世的哲学,更是仕途之道。

“哦?”

林清修眨了眨眼,“这如何讲?”

“兄台从首章女子口吻推论,卷耳是妃嫔对周文王的思念,或妻子怀念远行丈夫,反过来,从后三章推论,就可解出这是远行丈夫怀念妻子,或以男女之情隐喻文王对贤才的渴求。

抛开兄台与不敏这四种解法,单以这首本身来论,也有可能是两首诗歌的残缺片段拼凑而成,首章用女人口吻,后三章用男人口吻。”

林清修听得津津有味。

他虽然认死理,却有一种对学问如狼似虎的渴求。听见可远的三种解释,第一个念头就是反驳,但思来想去,也反驳不出个子丑寅卯来,紧接着便是震惊。

直直望向于可远,这一刻,林清修愈发觉得自己小瞧了这个大名鼎鼎的混账流氓不孝子。

他……有那么不堪吗?

还是说,真的痛定思痛,痛改前非了?

林清修还没从震惊中回过神来,于可远已经趁势追击,再下猛药:“若说《诗经》的开放,卷耳可谓是诗中的极致。无论想象为征夫之诗还是思妇之时,都能圆融无碍,更有针砭时弊的解释。”

“针砭时弊?”

林清修嘴巴微张。

还有这种解释?简直闻所未闻。

林清修的神情,从考教到探讨,再到如今的请教,着实把不远处的邓氏弄懵了。

我儿竟然在给秀才讲诗?

于可远点点头,继续道:“倘若代入征夫的口吻,那‘陟彼崔嵬,我马虺隤’不妨解释作世道不太平,回家的路为战乱所阻,遂绝了游子返乡的归思。

若换作思妇的口吻,那‘不盈顷筐’很可能是她在抱怨丈夫移情别恋——‘寘彼周行’隐喻露水情缘,某个来历不明的野女人勾走了丈夫的心魂,让他浪荡在外,不思回家。”

一时的静默。

林清修长吁了一声,“可远,这些都是谁教你的?”

于可远谦逊回道:“因读时不解,便睡不着觉,一个人瞎捉摸的,一些拙见,让兄台见笑了。”

“这怎会是拙见?”林清修不由发出一番感慨,“都道读书人的成就,天分要看九成,一味苦读是没有用的,开始我还不信,如今见到这样一个天赋异禀的,我才明白勤能补拙不过是愚笨之人的自欺之言。”

话过半头,林清修亲自为于可远斟了一杯酒,郑重其事地从座位站起来。

于可远连忙托稳酒樽,再三阻拒,“兄台斟酒,这岂非折煞了不敏?不敏为兄台斟酒!”

“这第一杯,由我来斟,以谢你的解书之情。”林清修断然拒绝,声音很是温润,“你我从小在泥堆里长大,我与你大哥又是同窗,情谊非比寻常,今后你不能再喊我兄台,若不嫌弃,就喊一声兄长或大哥吧。”

于可远很是激动。

倒不是装出来的,与林清修拉近了关系,就意味着重返私塾有望,保人有望,科举之路最难的关口打通,如何能不高兴?

“大哥!”

于可远一口饮尽,接着又为林清修斟满一尊。

二人重新坐回宴席,继续攀谈。

这时,四处喝酒的邻里乡亲们已经注意到二人的动作,一个个瞪大了眼睛,开始窃窃私语。

“哎呀,于家嫂子,你家可远竟然能和林秀才攀扯上关系,真是没想到呢。”一个长舌妇走到邓氏面前,酸溜溜说道。

“谁能想到,这么一个怨种,会让秀才亲自斟酒,可见这天下事处处透着诡异。”又一个长舌妇撅着嘴,一副不以为然的模样。

“可能清修也看不惯可远的为人,这才亲自出马,替嫂子教导一番,如今看来还是有成效的,不愧是秀才,说的话就是比咱们强!”

林清修的大姑,那位对于可远恨极了的老太太走到邓氏面前,叉着腰道:

“管好你家孩子,将来干了什么龌龊事,自己倒霉也就算了,可别连累我家清修!要我说,就该找县老爷把他抓进牢里,狠狠整治一顿!将来非惹出什么祸事不可!”

以往这种时候,邓氏听见这样的话,往往都会掩面而泣,委屈得不行。

但今天,她亲眼听见可远为林清修讲书,虽然听不懂讲什么,但话里话外,林清修对可远的认同是绝不会出错的。

她虽然仍是不懂,为何于可远会有如此大的变化,但这已经是莫大的安慰,因而望向这群妇人时,腰杆挺了起来,眼神笑眯眯的。

“好。”

轻飘飘讲了一句,邓氏拉着阿囡的手,“阿囡,走,陪阿母去厨房干活吧。”

什么都没辩驳,却比辩驳任何话来得更痛快,还憋死一群想要吐长舌的村妇。

走时仿佛带风,连步子都轻盈许多。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4章 卷耳的几种解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