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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1章 意乱情迷

以我的年纪和圈子,平日里鲜有这种敬酒的待遇,没想到今天就被人连敬三杯,还是个姑娘……真是无奈又忧伤。

初雪端起杯子,原本如凝脂般的脸上泛着一片红晕:“哥,敬你最后一杯……希望……希望我们都能删掉记忆中的一些片段,我不喜欢被人同情怜悯,下次你再来,我希望是出于想跟我一起吃个饭,聊聊天,现在又多了个喝点酒,而不是你心中的负罪感在作祟。”

说完,初雪又是一饮而下。

我作为一个大老爷们,话上暂且不说能不能做到,酒上是绝对不能怂的,人家一个未被酒精制裁过的小姑娘都哐哐几杯干下去了,我再这么傻看着,那真是不地道。我什么话也没说,接连干掉了两杯酒,我纵使酒量再嚣张,这将近二斤酒下去,也不免有些昏昏沉沉。若是启动内气来进行调整,不出几分钟就可以驱散那些昏沉之感,可面对初雪都要使用内气的话,那我也未免太没水准了。

让我颇有些意外的是,初雪连饮三杯,脸上除了有些微红之外,竟没有其他的情况发生。看到她还能自如的说话端坐,我就松了口气,最起码不是那种沾酒便倒的人。不过这三杯酒下肚,初雪脸上的笑容就渐渐灿烂起来,话也渐渐多了。我对这种场面非常了解,这是人喝酒最愉悦的状态。

我拿过红酒来放在一旁的桌上,道:“初雪,你这会儿就已经达到了我刚才对你说的那种微醺状态了,少一分不到位,多一分容易醉。就这些,不要再喝了。”

初雪微笑道:“可我为什么感觉自己还可以喝啊,我觉得自己的思维非常清晰,哥,解方程可能太麻烦,不然我给你背一段《滕王阁序》,测试一下吧。”

我说:“那行,走着!我听听你能背到哪儿。”

初雪思索片刻,便认真背道:“豫章故郡,洪都新府。星分翼轸,地接衡庐。襟三江而带五湖,控蛮荆而引瓯越。物华天宝,龙光射牛斗之墟;人杰地灵,徐孺下陈蕃之榻……”我在一旁也仔细听起来,看看有无疏漏,没想到这姑娘基本功还真不赖,高中时代的文章,到现在背的都很流畅。我之所以能背下来,是因为我个人比较膜拜王勃那种天赋异禀的才华,到了大学以后,也经常从手机里搜索一番,拿出来看上几眼,本来高中时代就会背了,后面几年多看上几眼,也就起到稳固记忆的作用,是而我不会忘。但初雪能背那么长……着实是我没想到的。

她一直没停,直到“勃,三尺微命,一介书生。无路请缨,等终军之弱冠;有怀投笔,慕宗悫之长风。”再往后就背不下去了,看她皱眉苦思,我提示了一句“舍簪笏于百龄,奉晨昏于万里”,初雪立刻就接了下去,再次卡壳,已经是到了最后一段的“临别赠言,幸承恩于伟饯;登高作赋,是所望于群公。”不过我只提示了两个字,她便立刻顺了下去,直至最后一句。

我没忍住,给她轻轻拍了几巴掌,道:“牛逼,竟然真能顺下来。”

初雪脸上更红了:“中间卡了好几次,要不是你提醒,我真是背不下来了,太久了,都忘了。”

“能背到这样,算是可以了,这脑力起码超过了70%的人,你信不信,高中毕业三年后,能背下第一段的都少见。”

“其实是我那时候很崇拜王勃,所以背的时候格外用心,初唐四杰之首,六岁能写文章,出手就是锦绣,二十五岁就写出这么一篇震铄古今的《滕王阁序》,被誉为天下第一骈文……这种千年难得一见的俊才,怎能不让人喜欢。”初雪说到王勃,眼睛里都是光亮。

我笑道:“的确,我个人也非常喜欢王勃,当年语文课无聊时候甚至为王勃写了个中篇小说,不过我把他写成了一个纵横于万丈红尘中的剑士,一边写诗,一边杀敌,最后成功渡劫,飞升仙界,现在就在月亮上吃着麻辣兔头,在教嫦娥背滕王阁序呢。”

初雪粲然一笑:“哥你这脑洞可真大……不过他如果飞升仙界的话,也算是一大美事了。可惜小说终究是小说,在历史中,终究是重复了天妒英才的过程。”

在王勃这个点上,我们两人引起了共鸣,随后就一些历史上的文人墨客又探讨了一番,到后来我惊奇地发现初雪的欣赏判断标准与我的非常一致,我们几乎没出现过不同意见,这一点,就连我和秦楚都做不到。随着时间逝去,我们却越聊越起劲儿了,我才发现这个看起来有点傻乎乎的单纯可人的姑娘,肚子里竟藏了许多墨水。

我们一直聊到很晚,直到我手机屏幕一亮,弹出一条新闻通知,发现时间已经到了十二点半了,我才意识到现在太晚了,不能再继续了,借着我话题的结尾处,对初雪道:“行了,今天咱们这战线都从傍晚拉到十二点多了,再聊下去,嘴皮子都要磨破了,你赶紧休息吧,我也得回去了。”

初雪先是乖巧的点了点头,随后又迟疑道:“我看你没开车,这么晚了,还能打到车吗?”

我说:“应该还行吧,大不了就多等会儿。”

初雪若有所思的看了我一眼,道:“行,不然你用手机叫个车试试,看看好打车吗?”

“行,那我先试试好了。”我拿出手机,刚打开网约车软件,目的地输入“二奶大厦”,发现地名不存在,那才意识到这二厦只是个外号,但那边究竟叫啥名字,我也不记得了,没办法,只能将霍先生的“幻尘书吧”输入进去,选择发送,可是等了十分钟也没有派单,看来的确是太晚了。

我正想取消重新再叫一次车的时候,手机突然一黑,没电了——这就是忘记充电的下场,同时也表明我这破手机也的确该换了。

我连忙让初雪帮着找个充电器,初雪轻声道:“哥,你这手机也不是快充的,冲一会儿也撑不到你家,路上还是没电……你如果没有急事的话,不然你今晚在这儿住下吧,反正有住的地方,明天起来你再走。”

我沉思片刻,心想也是,我这手机,冲个30%的话,也要最少半小时,到那时候能不能打到车还是一码事儿呢,算了,还是住下好了,这又不是单身公寓,反正有三个卧室,随便找一间也可以。当下我便对初雪道:“行,就是要麻烦你了。”

初雪笑道:“没事,这有什么麻烦的,哥你坐会儿,我去给你收拾床。”说完,初雪便走进了次卧,我充上电,过了一分钟屏幕才亮起来,算了,让它冲着吧,明天再用,便将手机扔在了餐桌上充电。

初雪很快收拾完毕,出来对我道:“哥,收拾好了,你赶紧去休息吧,不早了。”

我指着餐桌上的盘盘碗碗,道:“我帮你收拾下吧。”

初雪轻轻推开我手,笑道:“这哪儿是你们大老爷们干的活儿呀,赶紧去吧,我收拾就好,聊的太久了,我又饿啦,还想再吃点呢。”

“行,那我睡去了,不过友情提示下,晚上吃多了容易长肉,一长就是好几斤。”

“我才不怕,我太瘦了,巴不得多长几斤肉呢,能有点安全感。”酒精作用下,初雪面色绯红,冲我微笑道。

“那你自己在这培养安全感吧,我睡了。”我不敢多看初雪那张红扑扑的俏脸,即便是没有任何难以启齿的欲望,也是控制不住的心跳加速,不知是不是人类原始的冲动。

“晚安。”

虽然是次卧,可是屋子里也是一片幽香,尤其是被子上,我刚把头扎进被子里,那股香气在酒精的催动下,让我心醉神迷。我操,为啥我们这些糙老爷们就算喷香水也没用,而女人却总是香香的,尤其这香气一点都不刺鼻,都是软玉柔脂般的温情之感。

在这种环境和香气之下,我的思维产生了一些动荡,我知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意乱情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