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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2章 重获自由

宝箱是万万不能交给王大猛的,除非我能把剩余的财宝都给他凑齐了,不然那就是南辕北辙、弄巧成拙了,且不说他会不会跟我去无柳市了,就这半箱财宝,他不跟我玩命才怪……想到这里,我浑身一哆嗦,一把盖上了宝箱。

很快我又打开了箱子,在里面翻找片刻,在摸到那个东西的时候,才松了口气,还好,那面阴阳流光镜还在,那是我唯一惦记的东西。我从宝箱里掏出那面青铜镜,收进衣服里,心想这种类似的铜镜在市面上非常之多,以后有机会搞上几块掺在一起混淆一下,想来王大猛也分不清。他的眼里应该都是那些之前的金银珠宝,这么不起眼的东西,他应该是没有在意的。

可这箱子该怎么处理呢,这里面的东西肯定也是价值不菲,我就算不把他交给王大猛,也不能让它就此遗失吧,不然也忒有些焚琴煮鹤了。我拿出夜明珠向四周照射去,发现我所在的岩石后方就是洞壁,上面有一些风化的岩石和岩石掉落后露出来的坑坑洼洼的岩洞。我慢慢走过去,在接近两米的位置找到了一个正好能放得下宝箱的小坑,将宝箱塞了进去,又从地面上捡了许多岩石碎块将那个岩坑给堵上,临走之前又探进手去,将夜明珠重新塞回到了宝箱里,才摸黑离开了那个地方。

我没再犹豫,直接跳入了水中,逆流游了回去。游出一阵后,突然感觉到身边又有几条大鱼经过,我迅速探出手去,一把抱住了其中一条大鱼,那大鱼受惊之下,飞快地向前游去,我嘿嘿一笑,搭乘了这辆水底大鱼出租,一路像疯狗一样蹿去。这回我试着将手向前摸了摸,看看这温顺听话的大鱼几个鼻子几个眼,可我的手刚探过去,就摸到了一排又大又锋利的牙齿,吓得我连忙抽回手来,这要是被那种嘴巴撕上一口,那只手别想要了。

这东西长成这样,要说不是食肉动物,那都对不起它那张大嘴,可为啥它没有攻击我呢?我思考了下,大概有三个原因,第一,它们有充足的食物,不饿,所以也不想捕食。第二,我胳膊上的伤口还没愈合,它们对血非常敏感,我血液中的毒性让它们不敢攻击。第三,它们信佛,今天吃素。

在我快要憋不住气的时候,一把撒开了大鱼,顺势浮出了水面,人间对我还是很友好的,我刚露出头来,就听到叶寒在喊:“阿飞!阿飞!你淹死了没?你要是死了就吭一声,我们就不在这浪费时间了。”

除了叶寒,还有秦楚带着担忧之情的呼唤药哥的声音以及大灯和王大猛猜测我会喝掉几斤水的动静……果然,这帮人除了秦楚,是没人真的担心我的,那几位,生怕我玩的不够刺激,不够狂野,也生怕我寿命太长。

我将头露出水面大喊道:“对不起,让你们失望了,哥正在抓鱼呢。”

叶寒连忙拿手电冲我这边打过光来,看到我露出水面的脑袋后,他大笑道:“摸了几条鱼啊,这会儿都饿了,扔一条上来烤着吃啊。”

我快速游到了岸上,道:“烤你奶个腿儿,酒都没有,还想烤鱼?”

秦楚无不担忧的走到我面前,皱眉道:“药哥,你这十几分钟被冲到哪里去了,真是吓死个人,偏偏我又不会游泳。”

我拍拍她手笑道:“倒是没有被冲走,其实是被这暗河里的大鱼给不小心拐走了,我就顺手来了个山洞一日游了。”

王大猛看我手中空空如也,失望道:“阿飞兄弟,我还以为你去帮我找宝箱了呢。”

叶寒斜他一眼,道:“王大猛,你狗日的是不是不长记性啊,还敢提?信不信我把你扔进去喂鱼?”

王大猛一听这话,连忙闭上了嘴巴,表示自己不再言声了,我想了想,对王大猛道:“大猛,不是我不帮你,实在是这深更半夜的,水又黑又深,啥也看不到,怎么找宝箱啊,不如等你帮我干完活儿,我到时整上一套水下探照设备,就算八天八夜不睡觉也要帮你找回,咋样?”

王大猛担忧道:“可谁知道那时候宝箱还在不在啊,万一被别人拿走了……”

我心里咯噔一下,你这厮猜的还挺准……但我很快调整过来,道:“首先,你现在也不知道宝箱在哪,其次,这归云山上连个人都没有,就算有,也不会钻到这黑灯瞎火的地方来。最后,你是不知道,这地下暗河里有一种形似鲨鱼的大鱼,估计还没等人找到宝箱就被当成鱼饲料了。”

王大猛还想说什么,可他迎面看到叶寒的眼神,及时收住了嘴里的话,闭紧了嘴巴,点了点头算是同意了。看来对付这种人,还真得拿出点流氓的态度来,不然还真是不好拿捏。

“飞兄,叶兄,我们还是先离开这里吧,”大灯道,“我饿了。”

既然人员齐整了,我们是越早离开越好,可眼下有两条路可选,一条路是原路返回,另一条是继续前行,因为在这片石滩边缘的前方,还有一条挖好的通道。

“看这通道的方向,应该是往山下走的,原路返回到山上也要再下山,不如直接顺着通道往前走好了。”我指着前方说道,他们几人也都没什么意见,便在我穿好鞋裤之后,一起向前面那条通道走去。在穿鞋裤的时候,我非常小心谨慎,生怕那面阴阳流光镜掉落出来,好在我的衣服内兜也足够大,能将我之前在古墓里捡到的面具和凤冠以及那本《王氏祖训》放进去,我是准备在下山之后,将面具和凤冠来作为惊喜送给王大猛的,那样以来,在笃定自己失去一切的王大猛看到那两样东西后,定然会无比兴奋,届时我再叫他跟我回无柳市,那必然都是水到渠成的事了。

衣服虽然是湿了点,凉了点,但好在我有内气护体,还不至于很尴尬。

几人一起走入通道,缓缓向前走去,那通道跟我们之前来的差不多,看样子应该是同一帮人挖的。一行人走了约莫十几分钟的路程,终于走到了出口,这个出口却跟入口处完全不同,入口处是向下的洞口,而这出口处则是从一处山体中钻出来的。虽然依旧是月黑风高的夜晚,可走出通道的时候,这源于大自然的山风还是让我们精神一振,舒爽了许多。

从进入到古墓里到现在,我们几个都没有任何放松的空档,现在终于回归人间,重获自由的感觉令人有莫大的幸福感,就如同一个刚刚走出看守所的犯人一般。

我们几人随意坐在地上,点上烟抽了几口,叶寒舒服地伸了个懒腰道:“还是当个合法公民的好,当个盗墓贼可太他妈憋屈了,一天到晚累死累活担惊受怕的,时不时的还要把小命送出去,真他妈没劲。”

大灯摇头道:“叶兄,我倒是觉着人生还是要有一些与众不同的经历才算精彩,不能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重复同样的日子,那样的话,跟一个屌丝又有什么区别呢?”

叶寒不屑道:“说的你好像不是屌丝一样。”

我说道:“你见过身价几千万的屌丝么?”

叶寒道:“是不是屌丝,可不能拿钱来评论,要看他是不是有一颗屌丝的心。”

我说:“那人家可是网络作家,坟头急行军。”

叶寒道:“从本质来讲,网络作家和屌丝没有什么区别,都是一样的特点,以低级趣味为荣,以吹牛逼为主业,以说一半话为根本。”

我愣道:“好像还真是那么回事儿。”

我们几人就屌丝和作家的问题交流了半天,烟也抽的差不多了,那才拍拍屁股站起身来准备离开。

正在这时,大灯突然指着前方道:“诶?这边流行晚上赶集吗?怎么突然出来那么多人,而且还是那么多女人,又是大姐又是大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