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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二章 史上最强佛子(三十)

“菩提佛果,天一道剑……”紫袍人皱了皱眉头,“原来你们是佛子和道种,怪不得能在老夫手下撑那么久……但是死去的天才就不是天才!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能一举斩杀佛子和道种,真是天佑我族!”

他祭出本命宝剑,本想不再留手给这两人致命一击,却在对上那两双明亮坚定的眼睛时,突然改变了主意。

“我突然有了个好主意。”紫袍人眼珠一转看向城楼,眼中是卑鄙的残忍,狞笑道:“我会杀光这座城的所有人类,而你们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什么也做不了。”

他轻轻挥了挥宝剑,只听一声巨响,城楼直接被切下一角,几个守卫生生被劈成了两半!

他桀桀怪笑道:“别怪我,这都要怪他们,如果不是他们插手,你们本可以活下来的。”

路清灵被紫袍人如此颠倒黑白的说法给惊呆了!

虽然她也认为安歆和苏简选择守城很可笑,但是唯独北荒城的百姓没有资格批判他们!

他们本可以事不关己,本可以有锦绣前途的。

可是他们却挺身而出,知其不可而为之。

她虽然不知道他们为何那么做,但是北荒城的百姓却因此受益,受到了庇护。

路清灵作为旁观者都明白这一点,可是那些凡人能明白吗?那些孱弱,愚笨,懦弱,自私、奸诈……的凡人能明白这一点吗?

有那么一瞬间,她开始为安歆和苏简感到难过起来。

他们是如此真心实意想要守护北荒城,如果要是被想要守护的凡人恶语中伤,满怀怨恨的话该有多么绝望、悲伤啊。

“放你娘的狗屁!老子有眼睛,你这个黄毛老妖少搬弄是非!”

“妈的!干他娘的天爷!你不想让老子活下去,老子偏偏要活给你看!”

“两位壮士稍等,某来助各位一臂之力!”

“脑袋掉了碗大的疤,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某可不是那种贪生怕死的孬种!”

“城在人在,城亡人亡!”

路清灵震惊的转过身去,就见十几个汉子从城楼上冲了下来。

他们不通术法,是孱弱,愚笨,懦弱,自私、奸诈……的凡人。

可是他们却挺胸抬头,手中刀枪寒光凛凛,朗声大笑,天地间只听到一道豪迈的呐喊:

“杀!”

俯首的天地间,到处是不愿做奴隶的人。

路清灵的视线越发模糊,眼中也慢慢晕开,最后只剩下那十几道顶天立地一去不回的背影。

那么卑弱,那么勇敢。

然后下一刻,十二颗头颅齐齐落地。

就连闻惯了血腥味的路清灵,也觉得此时的血腥味格外令人作呕。

可是,这仅仅只是个开始。

一批又一批的汉子,一批又一批的父亲,儿子,丈夫,握着手中的长枪,大刀,钉耙,锄头等五花八门的武器冲了出去。

泪眼朦胧间,她似乎对上了一双寒星般明亮的双眸,少年僧人清朗的声音自她混沌的脑海中响起:“你明白答案了吗?”

紫袍道士挥了挥袖子,轻蔑大笑:“自不量力!”

“我不明白。”路清灵冲到所有人的身前,与千钧一发之际挥剑挡住了紫袍人的攻击,她背对着众人自言自语道:“我就是不明白你们为什么要这么自不量力!”她握紧手中的剑,双眼赤红,恶狠狠的盯着紫袍人,哪里还像清艳出尘的仙子,和战场杀红了眼的独夫没什么两样,“但是,我不许你们杀了他们!”

少女说,“我不许你杀了他们。”

“你这种无名鼠辈没有资格杀掉英雄。”

身后,北荒城,同仇敌忾,壮志成城。

正所谓,举城赴国难。

对于北荒城而言, 这着实是一场惊天动地,足以青史留名的大战,若干年后,城墙都已在风中腐朽, 王朝几代更迭, 这场战事化作小小的传说, 以神话的名义流传于世。

那时候北荒城已经不叫北荒城了, 可是依然不妨碍子孙后辈们自父母那里,得知很久很久以前,发生在这片土地上的传说。

而此时年轻的韩勇精疲力尽躺在泥地里, 浑身血污,气喘吁吁, 有种强烈的不真实感。

胜利了?

他们胜利了?

他们守住了北荒城?

他勉强撑起身子, 呆呆注视着前方两道背影。

在尸横遍野中, 伫立着三个笔直的身影。他们并不强壮, 也不成熟,年轻的脸庞上是年轻人的清稚,浑身布满了大大小小的伤口, 身上的衣服也成了彻头彻尾的血衣,看起来哪里像清艳出尘的仙子, 说是路边的流浪汉乞丐还差不多。

可是就是这样的三道背影却永远烙印在了所有北荒人的心目中,成为代代相传的传奇,成为民间故事里永远的英雄。

韩勇想他会永远记得刚刚的那一幕:

少年身后金雾弥漫,翻滚,氤氲,凝聚,渐渐幻化出巨大的金色虚影,虚影渐渐凝实,显示出一尊庄严的金刚罗汉法相,罗汉手持降魔杵,怒目圆睁,凶神恶煞,呈忿怒相。

他背对着城门,缓缓举起手里的降魔杵,身后的罗汉也随即显露出三头六臂的真身,六只手纷纷握着刀剑枪降魔杵等各式武器向空中的紫云真人攻去。

最后的致命一击。

然后,那无法战胜的敌人自云端跌落尘埃,那不可一世的嚣张傲气灰飞烟灭,最后胜利的是正义。

神佛下凡,邪魔退散。

何谓“挽狂澜与即倒,扶大厦之将倾?”

这便是!

大丈夫当如是!

是他们于风雨飘零之际扛起了北荒城!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韩勇忍不住仰天大笑,“真带劲儿,这辈子值了!”

……

安歆努力挺直脊背,忍下翻滚的气血,垂眸注视着躺在地面上不知生死的紫袍道人,长出了一口气。

真累啊。

比跑马拉松还累。

就在刚刚,他透支了自己的天赋,以之后很难提升境界为代价,强行驱动菩提佛果,发挥了菩提佛果的全部功力,灭杀了紫袍人。

紫袍道人此时已经没有之前的神气,他灰头土脸的躺在泥泞地里,已经没有进气只有出气了,几息后,紫袍人越变越小,露出了自己的原型——好一只紫毛肥老鼠!这老鼠大概由半人高,吃的肥头大耳,可称上一句硕鼠了。

坤火叼着一个小人,雄赳赳气昂昂的自不远处踏云而至。

安歆瞥了一眼,了然道:“他的元婴?”

“我已经把他的元婴咬死了,他彻底完了。”想起小老鼠临死前惊愕不已的眼神,坤火就想笑。

他应该隐隐约约察觉到了自己的身份。

只是他大概死都没想到,最后会是他亲手杀了他。

谁能想到呢……

谁能想到一个本该沉眠地底的幽灵竟然还能复活?

他敛起思绪,没心没肺般邀功似的摇头晃脑,含糊不清地问:“安歆,我可以吃了他的元婴吗?”

尘烟翻滚,沉默的铁骑在烟雾里若有若现。安歆对上领头的蛮族首领又恨又惧的猩红双眸,垂眸一笑,漫不经心合掌颂了一声佛号,然后端的上悲天悯人的回应道:“我佛慈悲,你送它早登极乐吧。”

坤火咧开嘴,噗叽一声,把元婴连撕带咬吞吃下肚。

于是紫云真人这枚小石子彻底被历史的浪潮碾的粉碎,最后永垂不朽的,唯有北荒城百姓。

举目四望,不见日月,唯见北荒。

惨烈血腥的战场渐渐响起此起彼伏的欢呼声,甚至还有人唱起了古老的战歌,“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百姓们欢呼雀跃,手舞足蹈,兴奋得好似已经取得了这场战争的胜利。

就连韩勇此时也无法抑制住自己满心的兴奋之情,和同袍紧紧抱在了一起。

胜利了!他们胜利了!

乌铁忌惮的盯着眼前的两男一女一狗,心中掀起了翻天覆地的惊涛骇浪。

他没想到不过一个北荒,却如此卧虎藏龙,竟然引来了佛道两门的绝世天才拼力守护,能以筑基期的修为强行越级斩杀元婴期的紫云真人!

乌铁虽不是修士,但是见识还是有的。所以他的内心才一阵翻江倒海,又酸又苦,既羡又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