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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章 我买了一本书

对于农村人来说,冬天无疑是最舒坦的时候。

特别是元旦一过,进入寒冬腊月,挖河修水利的活干完,大部分人家,就开始准备过年了。

明晃晃的太阳扔了一地,依旧挡不住冬日里的寒风。冷,是真冷,风刮得人的脸生疼。村口的歪脖树上,几根光秃秃的树枝向半空伸展着,有气无力的在风中摇晃。

闲着无聊的村里人,裹着棉衣,跺着脚,聚集在村头或者大队部,围着一堆柴火聊天。

现在对程家庄大队来说,聊得最多的话题,就是程旭远要上的燕京大学。

已经剩下没几颗牙的程家五老太爷,拄着一根拐杖坐在火堆旁,一边用拐杖拨弄着柴火,一边道:“前几年,我从我大哥的坟地上过,就看到一条青蛇盘在坟头上。”

“当时我就觉得,我大哥那一支人,要出人才。”

“这本来呢,我以为是家栋,毕竟他在外面上班,是公家人,却没想到,竟然是家兴的老大。”

“燕京大学啊,这要是搁在旧日里,那可是中举咧!”对于已经七十多岁的五老太爷而言,他说话已经没什么可顾忌的了。

更何况围在这儿的,基本上都是他的晚辈。

一个五十多岁,戴着软盖儿帽子的干瘦汉子道:“我本来以为,家兴家的老大能去燕京上班,就是祖坟上冒青烟了。”

“却没想到,他还能够考上燕京大学。”

“啧啧,这孩子平时看上去也不机灵,咋就有这么好的运气呢!”

五老太爷一瞪眼道:“春磊,是你自己眼光不咋地,没那个眼力劲儿就少在这儿给我胡说八道满嘴放炮!”

“家兴家的大元聪明着呢!”

“小时候,我就觉得这孩子不一般!”

村头有人恭维道:“五老太爷您看人可真准。”

也就在这时,有人指着村前的土路道:“快看,那前面骑车的是不是家兴二哥?”

“还真是家兴,他后面那个是谁?穿的挺不错,不会是谁家的新女婿吧?”

这话惹得一阵笑声,不过更多人却是朝着那土路的方向看去。

在这整个村都没有一台电视机的小村里,冬天最大的娱乐,就是听广播。

东家媳妇骂了只鸡,西家摔了个盆,都会惊动隔壁一村子的人。要是谁家的新女婿上门,那一准能勾来整个村的人来看热闹。

“穿的还挺板正,像个公家人。”一个手里拿着麦秸亭子的中年妇女,一边熟练的编着草辫,一边大声的道。

她这话,惹得“闲话中心”的议论更加的热切。

对于农村人而言,能找个公家人当女婿,那可不得了。

“你们说说,这是上谁家门的,是不是兴业家的大秀?”

“咱们村,就属兴业家的大秀长得俊。”

就在众人议论的时候,两辆自行车已经接近了村口,终于有人道:“那不是家兴家的大远吗?”

“哎呀,这一身一穿,我差点认不出来了!”

听到这话,本来就已经议论纷纷的众人,一个个都站起来往前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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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旭远回来了!

那个沾了媳妇家的光,去燕京工作的程旭远回来了。

那个此前在他们眼中,异想天开要考大学的程旭远回来了。

那个不但考上了大学,而且还以全县最高分,考上燕京大学的程旭远回来了!

一道道目光,都紧紧的盯着骑在自行车上的程旭远,更有人忍不住评论道:“程旭远好像比以往高了。”

“也白净了!”

“啧啧,这才离开一个月,简直像变了一个人!”

程旭远也看到了村口的人,面对一张张在记忆中的面孔,他无比的坦然。

而骑在他前面的程家兴,则压低声音道:“到了村里,该打招呼的打招呼,特别是五老太爷。”

“我知道,您就放心吧。”程旭远说话间,车子就已经在村口停了下来。

“大远回来了!”

“大远,你这样子,真像一个公家人,我差点都没有认出伱!”

“大远哪,你可比前些时候精神多了。”

……

听着这些招呼,程旭远将自行车支好,一边打招呼一边掏烟道:“叔,我回来了。”

“三婶子,我可是一眼就认出您来了。”

“五老太爷,您的身体还是那么硬朗,来,抽根烟。”

随着程旭远让烟,那些本来都在抽自己卷的烟棒的村里人,一个个都双手接过烟。

更有人道:“哎呀,这烟没见过,看着不比大前门差。”

“这你就不懂了吧,这是京里的烟,好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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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远,在京里咋样啊?”

对于这些问题,程旭远都是挑着回答。而程家兴则站在一侧,一手扶着自行车,一边笑眯眯的看着儿子。

虽然他们程家在村里兄弟多,更有公家人在外面,在村里也是有头有脸的人家。

但是这些和自己的儿子有出息相比,又算得了什么。

站在村口,看着被围观的儿子,内心里就冲出一股做父亲的豪气,他觉得心中无比的舒坦。

五分钟过去了,程旭远手中的一盒翡翠烟都已经散完了,他还在村口待着。

从四周涌向村口的人越来越多,很多人本来正在家里忙自己的事情,听说程旭远回来了,都跑来凑热闹。

甚至知青点的几个年轻知青也跑了过来。他们不像村民那样围着程旭远说话,只是站在远处看着,所有人都沉溺于一种前途未卜的焦虑之中。

如果说之前,他们嫉妒程旭远竟然跟着沈瑜墨回了燕京的话。

那么现在,他们羡慕的,则是程旭远的高考分数。

全县第一,燕京大学啊!

“哎呀,你们都围着干啥,大远这孩子坐了一路车过来,还不知道多累呢,赶紧让他先回家休息一下再说嘛!”一个披着大棉袄,戴着灰色软檐帽子的老者,大踏步的走了过来。

他走路生风,说话更是响亮。

这就是程旭远的二爷爷,大名程福来,是程家庄大队的当家人。

他的到来顿时让那些围着程旭远的人让开了一条路。

对于这位坚持让原主跟着沈瑜墨去燕京的二爷爷,程旭远心里还是感激的。

要不然,他重生这段时间,可就要修理地球了。

“二爷爷,您老好啊!”说话间,程旭远立马从自行车的提包里,又掏出一盒翡翠烟,快速的撕开递上了一根。

程福来将烟点上,仔细的朝着程旭远打量了两眼道:“唔,不错不错。”

“大远哪,你是越来越有城里人的模样了。”

“哎呀,你不知道啊,你给咱们村可是争大光了。”

“这一次我去县里开会,不少人都给我打听你咧。”

“家兴啊,孩子赶了这么远的路,先回去休息吧,回头我再去你家。”

程家兴赶忙道:“二叔,晌午到家里呗,也商量一下摆酒的事情。”

程福来道:“晚上吧,我把你三叔他们也叫上。”

有了程福来坐镇,那些围着程旭远的村里人终于散开了,程旭远父子在一道道羡慕的目光中,朝着村里走去。

还没有走几步,原主的母亲王桂兰就急匆匆的走了过来。

她看到程旭远,激动的手都有点颤。

“桂兰婶,快来看看你们家老大瘦了没?”

“桂兰婶,看你儿子多精神!”

……

面对这个在原主记忆中,无比清晰的身影,一股无声的感情,从他心头涌起。

虽然他穿越而来,但是原主的记忆,还是和他融合在了一起。

一些原主的感情,都在记忆中。

“妈,我回来了。”

王桂兰激动的道:“回来就好,咱先回屋。”

说话间,就要推过程旭远手中的自行车。

“妈,我来吧,车子挺轻巧的。”程旭远一边握紧车把,一边往家的方向走。

程家兴跟在后面,也不说话,但是他的神色中,却是充满了骄傲。

随着一家三口人往家里走,村口的议论声更多了几分。

“大远成了城里人,我觉得他长大多了。”

“人家不只是城里人,还是大学生呢!”

“大学生当然不一样……”

几个站在村口看的知青,在目送程旭远一家拐进了胡同,也扭头朝着知青点的方向走去。

虽然他们是程家庄大队的知青,但是他们并不能完全融入村里的生活。

“哎,我要是能像程旭远一样考上大学该多好啊!”一个干瘦的年轻人,声音中带着羡慕的说道。

他多想那个受到万众瞩目的人是他,但是这无疑只能想一想。

“你想得美,那可是燕京大学啊!”一个个头不低,但是干瘦的年轻人道:“我不求像程旭远一样上燕大,是个中专就行。”

另外一个则道:“你们也别羡慕了,听说过段时间还要考,咱们好好复习,下一次考上的话,程旭远的风光,到时候咱们也有。”

听到这话,几个刚刚还在谈论的知青,突然沉默了下来。

好一会儿才有人道:“这一段不用下地,我一直在复习,可是数学咱们都学不会啊。”

“听说下一次高考,分数会更高啊!”

这话让本来就已经沉默的众人,更加的安静。

他们都遇到了相同的问题,语文和历史还好,死记硬背就行。

可是数学,那是看着文字都知道,但是却怎么都解不出来。

这等的情况,让他们觉得万分沮丧。

知青点是一排半旧的简陋房子,最多的时候,这里住着三十多个来自天南海北的年轻人,但是现在,只剩下了二十多个人。

他们最大的已经差不多二十七八,小的还不到二十岁。

就在几个人回到知青点的时候,就见一辆自行车快速的骑过来,一脸兴奋的陈江大声的嚷道:“猜猜我买到什么了?”

“最新的《燕京文艺》!”

“我看完了,就让你们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