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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u盘里的内容

第72章 u盘里的内容

对于张三的这点要求,杨大幂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虽说张三代表的是企鹅集团,但人家确确实实算得上帮上大忙了。

至于张三可能想要代表企鹅谈合作,叶凡也正好需要在场。

而且,这次宣判结果,还需跟叶凡,撒美美分享下。

这些天,不仅仅是她这个公司老总提心吊胆。

叶凡,撒美美,还有公司的助理小萌,司机小马,哪个不都放不下心来。

“走吧,我们现在就去。”

杨大幂带着张三,两人直奔医院。

眼下快到中午,撒美美和叶凡都默不作声地休息。

毕竟,判决结果如何,他们无从得知。

当门推开。

杨大幂带着一个陌生男子走了进来。

这时,叶凡眉头一挑,有些戒备。

这人,他第一次见,而且还是杨大幂亲自带来的。

不过,叶凡瞬间便放下心来。

张三一身律师装扮,胳膊下夹着公文包,今天的出庭,他一改往日,很正式。

“幂姐,你来了。”

撒美美跑过去,接过杨大幂路上带来的水果,食物。

“嗯,带张律师来看望下叶凡。”

杨大幂伸出纤细的右手,淡淡笑道:“这位便是叶凡。”

“叶凡,这位是张三张律师。”

叶凡闻言,礼貌点头示意,两人伸出右手,相互握了握。

很年轻,很成熟,心思缜密。

这是张三本人给他的第一直觉。

此人,是个人才。

“叶凡,你看着比我大些,我就叫你凡哥,你不介意吧?”张三仍旧是和风细雨,并不像昨天那边浮夸。

“当然,你随意。”叶凡也不介意。

他又望了望张三身后的杨大幂,见她满脸的笑容,压根藏不住,并且他看她的时候,杨大幂还一直俏皮地向他眨巴着眼。

看来,今天官司打的结果应该很不错。

“辛苦你了,张律师,我这场和官家的官司可让你煞费苦心了。”叶凡歉意道。

客套话还是得说两句。

这样,人家算钱可能会给你打个八八折也不一定。

“哈哈,哪里哪里。”张三含蓄的说道:“还得是幂总百分之百的信任我啊,不然这场官司没那么容易打赢的。”

叶凡皮笑肉不笑。

不知道为什么陌生的男子谈到杨大幂,就很让他心里不爽。

吃醋了吗难道是?

客套话话说完。

张三收起笑脸,从文件包里取出一个不起眼的黢黑色的u盘。

叶凡等人瞬间被此物所吸引。

张三拿着u盘,并没有急着交给谁。

“凡哥,我是企鹅法律顾问。从现在起,我便成了企鹅与盛娱公司谈合作的代表方,这也是我此行的目的之一。”

张三一板一眼,不苟言笑。

使得叶凡等人有些尴尬,这货跟个千面郎君一般,一下让在场的几人无所适从。

“好,这我知道。”

叶凡好掉头。

他的价值,有目共睹。

出事之前,叶凡便是跟痘印平台在谈合作事宜。

那通杨大幂突如其来的电话,打消了他想要合作的心思。

依旧杨大幂所言,事发当天,盛娱公司便彻底摆脱了天域集团的压力,变得十分的自由。

也有好多大型平台想要合作。

对于张三所说的话,叶凡是一点都不诧异。

只是惊异于张三突然的变化罢了。

“好。”见叶凡脸上没有表现出什么不快,张三便打算将企鹅老总交代的话一次性说完。

“凡哥,幂总,我也不废话了,这个u盘里面都是企鹅集团与贵公司就合作相关事宜,里面也都清清楚楚。”

张三笑了笑。

将u盘塞到叶凡手中。

“这是我的目的之一,其二呢,不知能不能和凡哥交个朋友,其实我也挺喜欢凡哥的,而且本人可是号称ktv战神哦。”

张三没有了老成的感觉,瞬间回归同龄人的心态。

看得叶凡是一愣一愣的。

只得点头称“没问题。”

张三接下来寒暄了几句,便潇洒离去。

“这人,太厉害了。”

叶凡难得见到年轻人有这等心智与智慧。

“是啊,他很厉害的,做事也是雷厉风行。”杨大幂点头赞同道。

“不,他还有点可怕。”

对于叶凡这般话,杨大幂,撒美美有些不解。

可怕?

还好吧。

张三除了嘴皮子厉害点,头脑灵活点,有些本事,并没有什么让人觉得可怕的地方啊。

叶凡皱眉,接下来一句话,让两个女人有些头皮发麻。

“张三给我的感觉,就是。”

“就是什么?”

“好像有个十分精明的老者灵魂放在了他稚嫩的躯体里,好像被人夺舍了。”

杨大幂抖了一下,娇斥道:“你要死啊,说这些吓人的话,不许看那些恐怖的小说了。”

她有些嫌弃地丢下叶凡,开始整理食物。

“好可怕,凡哥。”

撒美美作惊吓状,一边忙活去了。

叶凡失笑。

他只是有种感觉而已,大家至于这么怕吗?

不过他一想到自己是一个穿越人,不也是借他人之躯,他也开始起了些鸡皮疙瘩。。

凡事,没有唯一。

他可以,不代表别人不能。

饭饱之后。

几人拿着电脑,插入u盘研究起里面的合作内容。

不愧为大型企业,叶凡几人想到的问题,这个u盘里都有体现。

当然,最让叶凡在这的便是合约核心内容。

费用及限定规矩。

“本公司本着珍惜人才,尊重人才的宗旨,特意向盛娱传媒公司发起合作意向申请。”

“贵公司旗下艺人叶凡所有创作的歌曲,已经创作的《华夏》、《差不多先生》、《悟空》、《爱我的人谢谢你》、《朋友》,本公司愿意以元整收购版权,并且不限于创作者叶凡本人的商业用途,但唯有一要求,以上五首歌的全部版权只归企鹅集团所有。若同意,欢迎叶凡盛娱传媒公司及叶凡艺人本人前往企鹅总部,达成签署。”

“我们本意便是与盛娱传媒公司达成终生合作的关系,我们看中的是贵公司难能可贵的品质,桀骜不屈的态度,以及对于旗下艺人的生气庇护。倘若贵公司造就艺人方面存在难题,我方愿意鼎力相助。”

“具体事宜,还望贵公司有时间前往总部,一切路费等费用可凭发票就企鹅总部报销。”

几人读到这,面面相觑。

这企鹅集团,也忒大气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