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看书

字:
关灯 护眼
拉看书 > 在量子之海里的另一个我 > 第102章 斯坦节逊

第102章 斯坦节逊

智商不够大概也降低了语言逻辑水平。

雷斯垂德似乎完全没办法理解柯南·道尔和符尔摩斯刚才那段两个人的辩驳实际上是演绎案件——如果只是像之前为了复仇而杀死德雷伯那样行动,犯人完全没必要将血字改成doyle。

柯南·道尔和符尔摩斯的对话,正是在以符尔摩斯作为案件发起者的前提条件下,试图站在罪犯的角度推断出对方的目的。

而她们得到的结论目前有四种可能性。

第一种是来自于犯罪者的挑战,只要打听一下就能知道苏格兰场遇到困难基本都靠柯南·道尔这位外籍侦探来解决问题,所以作为一位出色且自信的犯罪者,挑战侦探和警察是他们证明自己的一种方式。

虽然从各种意义上来讲这都是一种愚蠢的行为,但总是会有人自信到挑战秩序的,就仿佛通过无视秩序和规则能够证明他们有多么...强大?

第二种,是邀请,犯罪者认为自己的犯罪是一种可以称作是作品的东西,他认为自己回到现场欣赏警察被戏耍的姿态已经不足以满足他的虚荣心,必须要邀请一位能够看出他犯罪的人。

这个倒是还比较好理解,毕竟东方古语说得好。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

就算自己完成的犯罪再出色再好,倘若根本没有人看得出来那也没有意义,所以即便存在着被查破的风险,也要主动露出破绽。

能够理解,但助手小姐的评价是‘和第一种一样属于只配和苏格兰场菜鸡互啄的’。

第三种,是为了掩人耳目,这起案件本身就是为了遮掩视线而做,目的是为了遮掩在黑暗之中的其他行动,自然要把声势闹得越大越好,而且要尽量把有能力的侦探都拖下水,避免他们腾出空来发现问题。

当然,这种可能性相对比较小。为什么?因为连真正的犯罪界的拿破仑本人都没想过要搞什么暗地里的小动作。

而最后一种,则是柯南·道尔提出来的这一种。

有一位犯罪界的拿破仑,他策划了第二起案件,然后邀请了一位侦探入局,请他来侦破这起案件,成功的话,脱掉自己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本身就是一种奖励,而失败当然就是被当作替罪羊给逮捕了。

至于要问为什么选择了柯南·道尔,大概因为她目前为止的确是伦敦最出名的侦探了,而其他的侦探对于那位幕后黑手来讲又还不够入局。

答案如何只有那位幕后黑手才知道了。

......

柯南·道尔走在最前面,去郝黎代旅馆的路她还是知道的,至于那双手铐,在她随手一拉就给链子扯断之后,道尔小姐也懒得装柔弱了,一边一下直接掰断随便找了个地方丢掉。

雷斯垂德的智力的确不太够,不过所幸没有愚蠢到把话说开了也不明白什么意思的地步。

但问题也在这里,他和葛莱森是唯二在伦敦警察厅之中,柯南·道尔认为有那么一丁点作用的警长。

但也仅限于此了,急功近利想要做出一番成果压倒对方,接任伦敦警察厅探长的职位(这两个人都是候补探长,但每次都补一个候补很麻烦,所以简称为探长),但是每当足以做出一番事业的机会放在面前的时候,他们又会怂。

就像现在这样,明明智力甩他十条街的柯南·道尔和符尔摩斯都已经确定有一个幕后黑手存在,甚至都准备直接去查案破案了,但他却还顾虑着案件是否会失败,想要保证稳定成功的同时又想要贪到这个案子破案的功劳。

柯南·道尔是不在乎那么点功劳不假,但是让这两个一点职业道德水准都没有的家伙成为伦敦警察厅的探长,除了给自己加重工作负担以外根本毫无意义。

别的也就算了,雷斯垂德这家伙跟在后面,可不只是想要破案之后贪到功劳,他多半是考虑着如果柯南·道尔和符尔摩斯破不了案,就把大侦探当嫌疑人逮捕。

呵呵,他甚至没想过就伦敦警察厅那帮拿着火枪都射不明白的饭桶,打不打得过柯南·道尔。

就这样的人,怎么可能做得好探长呢——虽然伦敦警察厅的探长本身也不怎么样。

所以在皇宫门前插石中剑这件事真的不是随口一说,柯南·道尔认真考虑过的,把黑渊白花往那一插,能拔出来的人就是下一任的英格兰之王。

“你是怎么发现斯坦节逊死了的?”

柯南·道尔询问雷斯垂德的语气相当平常化,还略微带着一些居高临下的感觉。

“我花了一整天的时间打听,我相信那起案件绝对不是这么简单的事情,绝对不会像葛莱森那家伙随便找了个人就当作是自己解决了案件,我非常确定,伊瑙克·J·德雷伯先生的同行者,也就是那位斯坦节逊先生一定是知道些什么。

我昨天花了整整一下午的时间来找他的位置,我原本还以为他会主动来警察厅的。直到今天早上的时候,我起的很早就继续去查,然后查到了小乔治街的那个郝黎代旅馆,我去询问那里的人是不是有个叫‘斯坦节逊’的先生住在那里。

他们告诉我说有,并且说那位先生已经等了我两天的时间,在此期间他一直不曾离开旅馆,甚至都不离开自己的房间。

我当时就确定,他一定就是我要找的那个斯坦节逊,而且他一定知道一些内情,所以才会一直躲在自己的房间里不出门。

我让他们立刻就带我上楼去找那位斯坦节逊先生,我要出其不意地出现在他面前,然后趁着他还没有反应过来,从他口中闻到案件的关键信息。

然而当那个伙计告诉我房门之后,我发誓,说真的,即便我做了二十年的警察,可那副场景还是让我有些恶心想吐了,那是一条弯弯曲曲的血液流出来的痕迹,就流过地板在对面的墙角那里堆积起来。

说真的,倘若不是因为天气比较寒冷了,恐怕我还会闻到一些糟糕的气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