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看书

字:
关灯 护眼
拉看书 > 都市神医仙尊 > 第104章 盛情相邀

第104章 盛情相邀

“林仙师,安放安全警示的,都是被花钱雇佣的人。”

“根本不知道是谁花钱,只知道定金就有三万,事成之后,还有五万。”

独臂刀狼的汇报,再一次验证了林南的猜测。

的确是谨慎,让人抓不到首尾。

“都抓起来。”

林南说道:“还有我这边,两个要出手的也抓起来带走,直接交给秦四处置。”

“他知道怎么处置。”

“是,林仙师,您稍等,我这就带人过去,把他们抓走。”

挂断电话,林南看着面前两个抱腿痛叫的歹徒,抬脚把他们踹开。

这两个家伙修炼过武道,可以说真要为非作歹,寻常人绝对不是他们对手。

交给秦四处置,他们到底是生是死,还是生不如死,林南就不用操心了。

秦四这家伙对林南极为听话,但是本质上依旧下手不软,绝对是人不狠站不稳的。

至于说为什么屡屡被神拳会等压制,那也不是因为他善良软弱,而是因为自身能力和立场变化的问题。

踹完这两人,耳边传来惊呼声音。

“林南?!”

“你这是?”

是之前开车相遇的儿时好友侯振东,他正挺着偌大的啤酒肚子,挎着浓妆艳抹的小红,从旁边路过,看见了林南这用脚踹人,把人打的哀鸣不已的“凶残”一幕。

林南见到侯振东一脸惊讶,身边的女人连脸上的脂粉都惊吓的抖落下来,也是感觉好笑。

“小猴子,这两个人不知好歹,非要跟我抢车位,让我收拾了。”

林南故意这样说道:“我这样,你还敢邀请我去聚会吗?”

正好,用这种状况把侯振东的邀请给推掉。

儿时玩伴固然美好,但是也是最好停留在回忆中。

一旦现在见了面,都跟侯振东一样满口铜臭气,拉关系做生意互相照顾之类,就把童年纯真的欢乐给取代了,甚至毁掉了。

无论是同学还是昔日好友,相聚只谈昔日事情,还算是勉强不错,一旦涉及到各自的现实利益算计,那就只能是毁掉原本的美好。

“啊?”

侯振东的女朋友小红立刻紧张地抓住侯振东手臂——刚才我们也和这个林南抢先后了,他不会打我们吧?

侯振东不仅没有害怕,反而眼前一亮:“林南,你怎么不早说啊,还有这种本领?”

“我那里就需要你这样的人,你跟我一起发财吧!”

“今天的聚会,你必须到!我一定要请你去!”

林南意想不到,侯振东居然没害怕,反而更加高兴,邀请自己更来劲了。

说话之间,一辆车停下来。

独臂刀狼走出来,见到侯振东和小红两人,有些不太确定地看向林南。

林南微微摇头,示意他不要多言,只把这里收拾了。

独臂刀狼会意,默不作声地和两个黑色衣装的壮汉将两名歹徒抓起来,塞进车里,然后把出租车一起开走,消失在小区之外。

这一系列的操作,令侯振东和小红看的更加目瞪口呆。

这林南,到底是什么人啊?

侯振东热切地上前,抓着林南的手来回摇晃:“林南,南哥,你就是我哥!”

“今晚上聚会一定要到!”

“兄弟有事情请你帮忙,一定要帮一帮兄弟,咱们一起发大财!”

“所有人我都邀请好了!有四眼!有恐龙!有炸鸡,还有张曼!”

如此盛情邀请,再加上侯振东说的这些人名字,以前有趣好玩的记忆也都跟着冒出来,林南也动了心。

去见一见他们吧,以后修仙有成,估计也没有机会再再见了。

这说不定就是最后的道别。

“好,可以。”

林南答应下来。

“好好!今天晚上咱们去天虹市比较出名的地方,跟好朋友好好吃喝玩乐!”

侯振东看向身边的小红:“你知道哪里比较好吗?”

小红回答道:“天虹会所,要不然就是连云山庄,或者月牙湖乐园。就这三个地方吧?”

“不过听说前两天,连云山庄那边有人开擂台打架,还不许上山,可能不太容易去。”

“还是天虹会所或月牙湖乐园吧?”

林南听到这两个地方,便是笑而不语。

原来天虹市三个比较顶尖的招待场所,秦四现在管理着两个……连云山庄因为之前擂台比试的事情,还让人不太敢去。

挑来挑去,反正都是林南自己的地盘了。

侯振东笑道:“天虹会所我知道,也去过,去了就是找人陪唱,吃饭喝酒,没多大意思。”

“月牙湖乐园那边听说游乐设施挺多,咱们都是小时候玩伴,尽一尽小时候的玩心,就去月牙湖乐园吧?”

侯振东对林南问道。

林南微微颔首:“你能想到这一点,也算是有心了,看来在外面发财不是平白来的。”

“就去月牙湖乐园。”

“好嘞!下午五点,月牙湖乐园门口见!”侯振东笑哈哈招呼着,“我再通知四眼、恐龙他们,咱们好朋友加起来也有十来个,不少呢!”

侯振东领着小红道别之后,林南返回家里。

王桂梅和白红菱两人还在看照片,津津有味。

“事情处理完了,去买菜吧?吃完饭我们再走。”

“好啊,去买菜!”

白红菱欢呼举手。

“红菱,你想吃什么?”王桂梅喜欢这小孩子,笑着问道,“你想吃什么,阿姨都给你做!”

“我什么都想吃,阿姨给我做什么都行!”

白红菱说道。

林南和王桂梅都笑了,领着白红菱去小区附近菜市场逛了一圈,白红菱不断好奇地询问。

“这是什么呀?”

“那个是什么呀?”

“那个鱼不动了欸,是不是死了啊?”

林南一边回答着,偶尔打量四周。

也有独臂刀狼手下的两个人,在不远处悄然跟随。

等买好了菜,回到家里,王桂梅开始做饭。

白红菱哼着歌拿着彩笔趴在桌子上画画。

吃过一顿王桂梅亲手做的丰盛饭菜后,白红菱拍着小肚子,表示彻底吃饱了,惹得王桂梅把眼泪都笑出来了。

之后,王桂梅收拾了一个大行李箱,把需要带的一些东西都带上。

林南带着白红菱、母亲离开了老小区。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104章 盛情相邀